11-学校(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)
考察内容与标准:
1、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,在校门口能够醒目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“讲文明树新风” 宣传;校园内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,教室悬挂张贴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(载体自行设定,图片内容到公益广告库下载)
2、无文字不准确、内容不规范、设施有损毁、画面污损严重现象。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,内容、色调与周围环境相融合。